2007年8月28日 星期二

警察故事 - 留案底?

這是你昨天跟我說的case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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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灣仔區跟師兄在街上巡邏,突然收到警察電台召援,說要到銅鑼灣Sogo處理一單高買案。於是,我和師兄便二話不說趕到Sogo。那兒的職員跟我說有一位太太偷了一些食物,被便衣保安拿個正著。在簡單盤問太太的資料後,發覺這是一位家住高尚住宅區的太太,正準備跟丈夫及女兒前往欣賞演唱會。

Sir﹕為什麼你要偷餅呀?

太太﹕(一臉茫然)...我...我正準備去看演唱會啊,阿Sir,我買了$400的票,我是有錢的.....

Sir﹕不是問你有沒有錢,為什麼你要高買?

太太﹕我....我....我的女兒和丈夫在等我,我家住高尚住宅區,我是有錢的。

Sir﹕太太,不是有錢與沒錢的問題,是你偷了東西的問題。

太太﹕阿Sir,這樣吧,你讓我去找女兒把票子給她,然後我再回來。

Sir﹕(有點想發脾氣,但本著要有友善的服務,所以仍好言相向) 太太,現在你偷了東西,不是你想到哪兒都可以,俗點說﹕你已被"拉"。

太太﹕啊!那怎麼辦?怎麼辦?我...不可以給女兒和丈夫知道的...怎麼辦?阿sir,我跟你回差館後會怎樣?可不可以請律師?

師兄略說了一些程序,太太的樣子更驚訝。

太太﹕那通常刑罰是什麼?

Sir﹕可能是罰款,亦有可能是監禁。

太太﹕(露出極度驚慌的表情) 什麼?監禁?為什麼要監禁,那會不會留案底?

Sir﹕(有點想反眼,但仍然保持友善態度) 那當然要留案底,盜竊案是刑事罪。

(旁邊的便衣保安大罵﹕你傻的嗎?三歲小朋友都知道高買要留案底和監禁)

太太﹕(情緒更差) 什麼?要案底?不留案底可以嗎?

Sir﹕........... (除了反眼,也想反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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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跟我說,原來香港很多有錢人也會偷東西的,早前也處理過數宗相似案件....

天啊!由小至大,小孩都懂...怎麼她不懂呢?

<<店鋪盜竊留案底,一生前途從此毀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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