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7日 星期六

倫敦出差記

Miss Chan Chan  又回來了。上星期剛到倫敦總公司公幹去。
很多人問MISS CHAN CHAN,為什麼你上班不夠一個月就可以出差呢?
其實,因為我的部門是新的,公司要我到倫敦總公司取經去。如是者,我就去了八天。

怎知,第一天上班就發生皮膚敏感事件,最後還要勞動到同事替我找醫生。。。一看,就看了HKD$4500!!!真誇張呢!不過,醫生開的藥確比我自己到BOOTS買的敏感藥來得有效,貴一點果然有效。

一連五天就是認真地上班去,見了很多不同的人,也了解了很多公司的文化。最後兩天,我還有時間自己到處逛逛。因為這不是MISS CHAN CHAN第一次來倫敦,所以什麼西敏寺、大笨鐘等等都不想看了。想了一個早上,在餐廳上網找找資料,最後我來了這個地方.....

車路士球會的主場館!